关于郑兆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开发区、高效经济区管委会,县直及驻惠各单位,各企事业单位:
县人民政府决定:
郑兆敏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,不再担任县中小企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陈召彦同志为县中小企业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,不再担任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;
张儒明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, 不再担任县物价局局长职务;
时洪波同志不再担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;
王德江同志为县畜牧兽医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乔德堂同志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, 不再担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;
王金周同志为县物价局局长;
左修和同志兼任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;
刘宝乾同志不再担任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;
刘秀刚同志为县金融工作办公室(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)主任(局长),不再担任惠民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。
按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求, 县人民医院、县中医院实施法人结构治理,经研究决定:
李遵德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;
赵国忠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;
魏学林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医院院长职务。
惠民县人民政府
2017年9月9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