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开发区、高效经济区管委会,县直及驻惠各单位,各企事业单位:
县人民政府决定:
孟宪伟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;
曹惠刚同志聘任为县委县政府行政事务管理局副局长,不再聘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;
万新同志不再担任县监察局派出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;
王延达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局主任科员,不再担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、县区域发展战略推进办公室主任职务;
许国福同志不再担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(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)主任(局长)职务;
陆永亮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,不再担任县中小企业办公室主任职务;
曹利同志不再聘任县经济开发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,正科级干部待遇不变;
潘红波同志聘任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,不再聘任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职务;
肖端奎同志为县农业局主任科员;
张曰林同志为县统计局主任科员,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;
张永山同志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;
马增忠同志为县粮食局局长,不再担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;
刘书平同志不再担任县粮食局局长职务;
王革同志为县粮食局副局长,不再担任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;
柏和岭同志为县林业局主任科员,不再担任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;
周承江同志为县森林公安局副主任科员,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;
宓洪江同志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,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;
张洪民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、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;
刘清海同志为县体育运动办公室副主任,不再担任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;
贾芳军同志不再聘任县体育运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,副科级干部待遇不变。
惠民县人民政府
2017年6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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